三點二十分 交出鑰匙  轉身離開
不再是這家店的一員
其實開心的成份居多
我連他們的手機都沒留
從開店到現在

這幾天試賣
營業額 只有六七百 一天
還沒到我的理想
所以決定明天開始
異業合作

只要給我一張店內消費滿五十元酒類商品發票
就可以換一條烤香腸
這個點子是源於目前吃到我香腸的人都說很好吃
我也頗有自信的
目前要做的
就是定時定點累積熟客
及推廣給更多人吃
當買酒的人拿發票跟我換香腸
我就有機會跟他面銷
如果一根好吃
他就不會只買一根

街頭商學院所教我的
就是不停的想辦法去銷售
這可不是玻璃門內可以教我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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